域名的注册遵循先申请先注册原则,管理机构对申请人提出的域名是否违反了第三方的权利不进行任何实质审查。同时,每一个域名的注册都是唯一的、不可重复的。因此,在网络上,域名是一种相对有限的资源,它的价值将随着注册企业的增多而逐步为人们所重视。各个机构管理域名的方式和域名命名的规则也有所不同。但域名的命名也有一些共同的规则:
一、域名中只能包含以下字符:
1. 26个英文字母
2. "0,1,2,3,4,5,6,7,8,9"十个数字
3. "-"(英文中的连词号,但不能是第一个字符)
4. 对于中文域名而言,还可以含有中文字符而且是必须含有中文字符(日文、韩文等域名类似)。
二、域名中字符的组合规则:
1. 在域名中,不区分英文字母的大小写和中文字符的简繁体
2. 对于一个域名的长度是有一定限制的 CN下域名命名的规则为:
一、遵照域名命名的全部共同规则
二、只能注册三级域名,三级域名用字母(A-0Z,a-z,大小写等价)、数字(0-9)和连接符(-)组成,各级域名之间用实点(.)连接,三级域名长度不得超过20个字符;
三、不得使用,或限制使用以下名称(下表列出了一些注册此类域名时需要提供的材料):
1)注册含有"CHINA"、"CHINESE"、"CN"、"NATIONAL"等 经国家有关部门(指部级以上单位)正式批准
2)公众知晓的其他国家或者地区名称、外国地名、国际组织名称不得使用
3)县级以上(含县级)行政区划名称的全称或者缩写 相关县级以上(含县级)人民政府正式批准
4)行业名称或者商品的通用名称不得使用
5)他人已在中国注册过的企业名称或者商标名称不得使用
6)对国家、社会或者公共利益有损害的名称不得使用
7)经国家有关部门(指部级以上单位)正式批准和相关县级以上(含县级)人民政府正式批准是指,相关机构要出据书面文件表示同意XXXX单位注册XXX域名。如:要申请beijing.com.cn域名,则要提供北京市人民政府的批文。
